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经勇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18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18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8-059号《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上海睿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参股上海睿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丰富公司技术储备,获得FTO技术开发和示范装置建设的首套业绩,
开拓FTO工程领域;作为出资的无形资产业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程序合规;本次关联投资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关联投资事项详见发布于2018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8-060号《关于投资参股上海睿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