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9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18-054)。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