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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3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8-07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上述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拓展公司重庆供应链平行进口汽车业务及贸易执行,满足资金需求,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联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含)11,000万元授信融资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含)10,000万元授信融资额度,并由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同意选举耿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选举耿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拟补选新任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耿昊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姚勤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华南供应链基地项目”暂未使用的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

10,289.85万元用于“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关于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1月9日下午14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聘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员的简历

耿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曾就职于上海嘉里漕河泾物流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2018年2月曾就职于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东区,2012年至2018年曾任嘉里物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联席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耿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耿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曾就职于上海嘉里漕河泾物流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2018年2月曾就职于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东区,2012年至2018年曾任嘉里物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联席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耿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姚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长江商学院EMBA。1986年起先后就职于昆山汽车客运公司、昆山市汽车大修厂。1996年10月至2008年6月担任飞力达董事、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56%的股份,姚勤先生持有亚通汽修53.68%的股份,持有飞达投资28%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11.89%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57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1.9471%的股份。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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