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各项议案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8年 10月 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 2018年 10月 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