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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201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8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周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44,50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认定

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拟提名认定公司员工邹从娣、张文华、方普华、敖凤、刘缵辉、陈红、付增启、王洪亮、张剑波、刘文虎、占剑新、陈德良、祝凯丰、孙建伟、许文凌15名员工为公司新增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503,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 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请见 2018年9月2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8-026】《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周芳、肖长锦、蔡丽珍、朱佳军、曾丽娟、汪祖康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43,003,200 股。

(三) 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议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周芳、肖长锦、蔡丽珍、朱佳军、曾丽娟、汪祖康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43,003,200 股。

(四) 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定向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确保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备案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批准、签署相关文件、合同;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3)办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备案的其他一切事宜。

(5)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503,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五)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

件的限制性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发行对象签署《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限制

性股份认购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周芳、肖长锦、蔡丽珍、朱佳军、曾丽娟、汪祖康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43,003,200 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503,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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