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签字董事9人,实签字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半年度、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和实际经营情况,经对2018年全年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相关指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