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信材料: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9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29日向公司全体股东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18日14:00于无锡艾迪花园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30-11:30、13:00-15:00。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5:00-2018年10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一)公司总股本193,027,58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所持或代表股份88,776,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9917%。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均为2018年10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

名,所持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8,765,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9859%。

(三)网络投票股东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58%。

(四)中小股东(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0名,所持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所持或代表股份1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58%。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名,所持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55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名,所持或代表股份1,27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617%。

二、议案审议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765,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

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31% ;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8,765,3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

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31% ;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0.8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