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0月18日(星期四)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10月17、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5:00至2018年10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行政大楼四楼大会议室(常熟市虞山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青岛路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瑞良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3,996,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55.7314%。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3,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55.7100%。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3%。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三、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结果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3,996,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3,996,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8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