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到场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益民先生、唐忠诚先生和陈贺梅女士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二、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1,357,077.19元,同比增长12.37%;实现营业利润1,183,486,079.90元,同比增长47.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550,995.74元,同比增长58.7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88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8年10月19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