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及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以所持有部分机器设备为
标的同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900万元和5,500万元,融资期限均为36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合同》等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