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张保源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能力和职责要求,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况。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保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龚国伟、李增耀、赵保卿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