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8年10月16日,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与易能(无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能投资”)、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蒋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京汉股份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给易能投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由交易各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协商估值,在目标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第一期面积约为303亩目标地块后,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为549,019,608元,因此对应本次51%股权转让比例确定交易价格为280,000,000元。
针对该股权转让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