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839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出的。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971,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及附注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971,5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了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及附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971,56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