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19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披露后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