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10:0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应参加董事8人,实到8人。㈣ 会议由董事长李铁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唐苑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驿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支持东北电气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唐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唐苑科技”)与上海驿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驿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驿舟拟将其持有的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心”)10.50%股权无偿赠予东北电气。根据威格斯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国际资产评估顾问)出具的《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净值评估》【档案编号:VA29391-2018(BV)】,以2018年8月31日为估值日,天津中心的净资产之公允价值为1,918,861,000元。上海驿舟本次无偿赠予的天津中心10.50%股权,对应评估值为201,480,405元。海南唐苑科技本次受赠资产不附加任何条件及义务。
因东北电气与上海驿舟同属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控制下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铁、李瑞、秦建民、宋翔、包宗保已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李铭、金文洪、钱逢胜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唐苑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驿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唐苑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驿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5)。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档㈠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㈡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