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8-6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5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
至2018年11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2.01 | 交易标的 | √ |
2.02 | 交易对方 | √ |
2.03 | 交易方式 | √ |
2.04 | 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 √ |
2.05 | 支付方式 | √ |
2.06 | 期间损益 | √ |
2.07 | 标的资产交割 | √ |
2.08 |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 √ |
2.09 |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4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 | 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6 | 关于签署《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转让协议》的议案 | √ |
7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1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1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和规定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13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特别决议议案:1-13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4、5、6、7、9、10、11、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653 | 申华控股 | 2018/10/29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
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
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09:00-16:00
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维一软件”(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均可到达)。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和市证监局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七、 会议咨询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电话:(021)63372010,63372011 传真:(021)63372870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2.01 | 交易标的 | |||
2.02 | 交易对方 | |||
2.03 | 交易方式 | |||
2.04 | 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 |||
2.05 | 支付方式 | |||
2.06 | 期间损益 | |||
2.07 | 标的资产交割 | |||
2.08 |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 |||
2.09 |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 | |||
3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4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5 | 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6 | 关于签署《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转让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9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1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11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的议案 |
12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和规定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13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