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况信息、经营状况信息等;获取信息的渠道包括市场调查、申华控股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资料、专业机构的资料以及评估机构自行积累的信息资料等;资产评估师对所获取的资料按照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法、评估假设等评估要素的有关要求,对资料的充分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的评估参数是基本合理的,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
经核查,本次评估的评估参数合理,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
(三)本次评估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018年10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等议案,且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作出了说明,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相关议案将提交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经核查,评估师认为本次评估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