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大股东赵志宏先生和陆金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办理了展期及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补充质押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逐笔列示)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赵志宏 | 是 | 419.00 | 2018/10/12 | 2018/10/15 | 海通证券 | 4.13% | 补充 质押 |
赵志宏 | 是 | 226.00 | 2018/10/12 | 2018/11/13 | 海通证券 | 2.23% | 补充 质押 |
赵志宏 | 是 | 1,011.11 | 2018/10/15 | 2018/11/14 | 海通证券 | 9.96% | 展期补充质押 |
陆金学 | 否 | 20.00 | 2018/10/15 | 2018/11/7 | 东北证券 | 0.62% | 补充 质押 |
本次补充质押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为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1、截至本公告日,赵志宏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1,523,30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7.33%;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数量为97,470,1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6.01%,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64%。
2、截至本公告日,陆金学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2,474,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的数量为14,61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00%,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9%。
3、赵志宏先生因办理本次展期业务导致总体质押率较高,其计划近期陆续还款以降低股份的质押率。截至本公告日,赵志宏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陆金学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