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6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7号)。现将本次债权人大会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会议召集人:宿州国厚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除上述补充外,《公司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章节序号做相应调整。补充后的《公司关于召开债权人大会的公告》将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