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22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9月8日披露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060号临时公告)。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补充,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回复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