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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传播:成都公交广告经营权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6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目的涉及的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川华夏评报字[2018]第019号

(共1册,第1册)

四川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评估报告书

四川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声明 ...... 1

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4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7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8

二、评估目的 ...... 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2

五、评估基准日 ...... 13

六、评估依据 ...... 13

七、评估方法 ...... 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5

九、评估假设 ...... 17

十、评估结论 ...... 1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8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20

第四部分、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22

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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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声明

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项目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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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成都传媒集团、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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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有效期内有效。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 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九、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 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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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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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四川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传媒集团的共同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目的涉及的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在2018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财务报告目的。根据 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批示文件,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对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进行账务处理,需对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在2018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四、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五、评估方法:收益法六、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收益法对政府无偿划入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30年经营年限)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在2018年3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38,917.39万元,大写:叁亿捌仟玖佰壹拾柒万叁仟玖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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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8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0日期间使用有效。

八、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本评估报告载明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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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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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目的涉及的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川华夏评报字[2018]第019号成都传媒集团、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川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成都传媒集团、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成 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目的涉及的政府无偿划入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价值在2018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一)委托人概况

本次评估由成都传媒集团、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委托人1:成都传媒集团委托方名称:成都传媒集团统一社会代码:125101006604565214住 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159号法定代表人:连华开办资金:人民币51500万元举办单位:成都市委市政府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经费自理成立日期:2007年4月10日有效期:自2016年5月4日至2021年5月4日登记机关:成都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宗旨和业务范围:传媒经营及相关产业投资、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投资、信息及相关产业投资和其他业务。

委托人2: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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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510104MA6CC6CN52住 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1栋2单元20层1号法定代表人:刘乃贵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8年3月27日营业期限:2018年3月27日至永久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公交信息网络系统研发和建设;公交广播、电视系统研发和建设;影视节目策 划; 企业形象策划;展 览展 示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经成都市国资委以《关于同意传媒集团组建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批复》(成国资批[2018]11号)批准,由成都传媒集团独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经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成都传媒集团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成都传媒集团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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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6%。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计缴。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计缴。

(4)地方教育费: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2%计缴。

(5)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计缴所得税

5.企业主要资产概况

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账面值10,000,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无形资产为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2018年3月31日起,公司通过成都市人民政府无偿授予的方式取得,期限30年,也即本次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前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尚无账面值(入账价值)。

流动负债账面值 1,010.00元,均为其他应付款。(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报告的使用人仅为委托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财务报告目的。根据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批示文件,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对政府无偿划入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需对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在2018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为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二)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概况2018年3月3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取得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的批复》成府函[2018]43号,自2018年3月31日起,将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无偿授予给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期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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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评估基准日,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由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运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将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无偿授予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与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乙方)签定了委托经营协议,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继续由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乙方)具体运营,并向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缴纳广告经营权经营管理费。

1、评估基准日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对应的媒体资源成都公交集团直接或间接经营的全市公交系统中的所有广告媒体资源(包括现在及未来将会开发建设的资源),具体内容及有效区域如下:

(1)公交车身、公交移动电视、公交车内看板、公交站台、公交电子站牌、公交信息平台;

(2)其他依托车身、线路、站台开发的媒体和社会公共服务资源;

(3)公共自行车站点站棚(只能做公益广告)。

其中: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交站台的区域范围为成都市辖区内的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青羊区以及高新区;公交车身范围为已移交的838辆公交车辆车身媒体资源,车内看板范围为已移交的5,801辆公交车辆的车内看板媒体资源,车载电视为已移交的3,625辆公交车辆的车载电视媒体资源。

2、合同约定广告经营权经营管理费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按照如下约定的含税金额向甲方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方)缴纳成都市公交广告媒体资源的经营管理费。

委托经营期间经营管理费 不含税金额(元)较上一年的增长率经营管理费 含税金额(元)
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70,972.2821,381,230.62
2019年度32,273,555.6420%34,209,968.98
2020年度38,728,266.7720%41,051,962.78
2021年度46,473,920.1320%49,262,355.34
2022年度51,121,312.1410%54,188,590.87
2023年度56,233,443.3610%59,607,449.96
2024年度61,856,787.6910%65,568,194.95
2025年度68,042,466.4610%72,125,014.45
2026年度74,846,713.1110%79,337,5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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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

2027年度78,589,048.765%83,304,391.69
2028年度82,518,501.205%87,469,611.27
2029年度86,644,426.265%91,843,091.84
2030年度90,976,647.575%96,435,246.42
2031年度95,525,479.955%101,257,008.75
2032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33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34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35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36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37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38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39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0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1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2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3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4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5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6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7年度95,525,479.950%101,257,008.75
2048年1月1日至2048年3月30日23,881,369.990%25,314,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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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选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3月31日 。评估基准日是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由委托人确定。其成立的理由和条件是:

(一)与企业财务报告期相衔接;(二)与委托方的经济行为实现日相接近。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此日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评估依据(一)行为依据1.《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批示文件》;2.四川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传媒集团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号令,2001年);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

5.《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78号令);7.《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

8.《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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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12.《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2007年10月1日实施);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等。(三)准则依据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8.《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11.《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12.《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四)权属依据1. 企业营业执照;2. 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函[2018]43号”文件。(五)取价依据

1. 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

经营合同》;

2.《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杨志明著,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于2011-11-01;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提供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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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预测表》;

5.IFind资讯金融终端;6.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记录工作底稿。七、评估方法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无形资产》规定,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 市场法、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在目前国内公开市场的公开资料中尚无 法找到在相同经济行为下的同类资产交易案例,因此不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 ,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该方法应当结合资产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被评估资产对应的经营资料齐备、未来收益可预测,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成本法,是指以根据无形资产形成的全部投入,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本项 目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因此,本项目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其中:P-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r-折现率

Ri-第i年的收入

K-第K年的广告经营权分成率n-授权经营年限,30年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本次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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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受理资产评估业务前,公司业务负责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流,了解并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被评估单位以及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委托人与资 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公司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于2018年5月10日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正式受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评估计划是明确评估技术思路,合理安排人员、突出项目重点、防止出现评估疏漏的保证。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资产评估操作方案和计 划,拟定收集资料提纲。根据评估计划和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小组成员,执行本次评估任务。

(四)进行评估现场调查在企业申报并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核实。核实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和证明文件,核实内容主要为 核实可使用用的媒体资源数量、使用状态及其他影响评估作价的重要因素,主要步骤如下: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提供的评估资料。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资产评估申报表”,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 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申报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完善。要求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资产评估师和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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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进行现场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 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4.根据客观环境和资产的重要程度采用资料核实,相关人员访谈或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对企业做出的未来经营预测,评估人员进行合理性复核 ,对发现的明显不合理的预测事项,提请企业即时对经营预测做出合理调整。

(五)收集整理评估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包括: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 范围等资料;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以及市场等渠道获取的其他资料。如与交 易案例相关的交易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 核报告、行业统计数据、上市公司公告、研究机构的行业研究报告等。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

(六)评定估算形成结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 估方法。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 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项目负责人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七)编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公司资产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资产评估报告,形 成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 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委托人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资产评 估报告正式稿并向委托人提交。

九、评估假设

本评估结论是根据下述假设及限定条件下得出的:

1、本评估结论仅为此次评估目的服务,未考虑其他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此次评估价值是主要基于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成 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经营合同》所约定的经营管理费收益,仅是基于这一经营方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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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能贡献的价值,未考虑经营方式变化和使用范围扩大后可能增加的收益;

2、本次列报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产权于评估基准日归属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属本项目的无形资产产权持有者。假设无任何纠纷或法律诉讼行为,并

能按《委托经营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完全顺利履行。

3、无形资产许可实施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继续存在,并按预定的经营目标和规模持续发展,按协议约定缴纳委托管理费,无形资产委托经营管理保持有效;

4、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会计核算及报表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5、 本次评估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评估结论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收益法(收入分成法)对政府无偿划入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成都市公交广告经营权(30年经营年限)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在2018年3月31日这一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38,917.39万元,大写叁亿捌仟玖佰壹拾柒万叁仟玖佰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无(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1. 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2. 在执行本次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但并不表示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了确认或发表了意见。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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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三)评估程序受限事项无(四)被评估单位抵押担保事项无(五)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无(六)重大期后事项无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一)使用范围

.本资产评估报告经承办该项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或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资产评估机构印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2018年

至2019年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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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按本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时,应关注上述报告使用限制事项。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18年5月11日 ,是资产评估师和评估专业人员形成评估结论的日期 。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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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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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附件二: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附件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附件四:委托方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附件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附件六: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附件八:负责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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