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ST凯迪 编号:2018-16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补充提示性公告(2)
重要风险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转
让方”或“公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受让方”)签署了关于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阳光”)等20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下称“本协议”),本次资产出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受让方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收购标的资产的资金暂未募集到位,受让方的实际控制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交易标的的详细财务指标本公告未做详尽披露,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标的资产存在被质押和对外担保的情况,因此相关标的资产过户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股权交割及价款支付前置条件的达成具有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失败风险。
●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可能构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对深交所198号关注函中关注的问题,如本公告中存在未尽披露事项,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2、住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I型号C栋03号
3、委托代表:彭崇武4、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05412)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PXPH3897、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8、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发起人情况:
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舆情战略研究中心系经中国战略与发展研究会于2012年4月9日批准、经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批成立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二、交易背景及预计交易完成时间为整体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尽快恢复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已就
资产出售事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双方约定股权变更登记后,最迟于2019年3月31日前或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1%交易价款;19%交易价款部分,于目标公司资料交接及核实工作完成后支付,该工作于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其中,股权变更登记需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债务安排、债务清偿、解除权利限制后实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3.1 此次交易中所指目标公司详见附件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
凯迪阳光直接持有本协议所述41家子公司100%股权,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协议所述2家子公司100%股权,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回绿色”)及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绿色”)分别持有本协议所述1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通过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在开发的林业资产面积合计10,064,628.18亩,其中已取得林权证的面积合计
8,457,162.89亩;已签订流转合同但尚未办理林权证的林业资产面积合计1,607,465.29亩。相关林业资产由凯迪生态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得,相关林业资产历史沿革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公告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3.2 截至协议签署日,凯迪阳光现行有效的业务经营资质如下:
(1) 持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号:“丙17-079”;资质内容:“1、资质等级:丙级;2、业务范围: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
林业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设计;林业数表编制”;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2) 持有永新县林业局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号“36083020160001”,资质内容“1、生产经营种类:樟树、茶花、油茶桩景、广玉兰、樱花、重阳木、乌桕、栾树、紫叶李、蝴蝶兰、君子兰、绿萝、一串红等花卉苗木;2、生产地点:江西省永新县才丰建兴村乡;3、江西省永新县”;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8日。
目标公司有林权证的林业资产状况以沃克森(北京 )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均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无林权证林业资产状况详见附件。
3.3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8]第2-00696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林业资产总额为12.87亿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4.1股权转让及对价双方一致认可,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出具的沃克森估报字(2018)第1001号估值报告在估值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199,487.54万元估值为基础,并结合林业资产整体状态,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乙方收购林业资产对应的本协议所涉目标公司100%股权,甲乙双方在上述评估结果基础上商定的收购价款为31.8 亿元,较评估值增值约为59.41%。
4.2债务处理及资产剥离、相关权利限制解除4.2.1债务处理:
双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应于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前将目标公司金
融机构借款、林地流转费、职工薪酬、欠付甲方债务(如有)、或有债务及其他债务予以全额清偿或达成整体债务安排,并确保不存在新增债务(含或有债务)负担,以便目标公司股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目标公司所有对外负债均需全额清偿或达成整体债务安排,本次交易所确定价格为目标公司不含负债之交易价格。交割后,若目标公司新增负债系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在交割前行为所致,则该等负债应由转让方承担。
4.2.2子公司剥离: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除本协议附件二所列子公司之外尚有如下
公司需要剥离:
(1)凯迪阳光另有对外投资企业4家,分别为武汉凯迪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吉安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嫩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回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4家子公司,分别为桂阳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祁东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祁阳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仁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隆回绿色对外投资企业1家,为隆回县凯迪农林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3)宿迁绿色对外投资企业1家,为宿迁市凯发农林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凯迪阳光、隆回绿色、宿迁绿色共同将上述非林业资产相关的子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将凯迪阳光、隆回绿色、宿迁绿色下属非林业资产类子公司从目标公司剥离,剥离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剥离方式由甲方及目标公司自行处理,相关非林业资产类子公司权益归属甲方,如有收益与乙方及新公司无关,均归属甲方所有。股权交割前,上述资产未能及时剥离的,乙方应促使新公司协助甲方继续就资产剥离事宜提供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要求签署相关转让协议或其他交易协议。届时,本协议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对具体事项作出约定。
4.2.3业务及人员剥离: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林业资产外,
另有生物质项目开发,本协议双方一致确认上述生物质项目权益归属甲方所有,在乙方对保留在目标公司内的资产及人员进行确认后,由甲方、目标公司共同将非林业资产及相关人员从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剥离,剥离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剥离方式由甲方及目标公司自行确定。
股权交割前,上述资产未能及时剥离的,乙方应促使新公司协助甲方就生物质资产剥离事宜提供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办理非林业资产剥离至甲方其他关联方或直接向甲方选定的买方出售等方式、签署相关转让协议或其他交易协议,相关收益与乙方及新公司无关,均归属甲方所有。届时,本协议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对具体事项作出约定。
4.2.4解除目标公司股权限制: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部分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应于本协议第5.1条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后将前述相关权利限制解除并确保不存在新增权利限制,以便目标公司股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4.3 股权交割及价款支付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待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之收购价款:
4.3.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第4.1、4.4条办理进度,于相关事项办理完结前【7】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51%收购价款,即【16.218】亿元,支付至第三方监管账户,暂定2018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办理进度为准。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共同指定收款主体或选定代收主体,以该主体名义开立第三方监管账户。
4.3.2 双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对本协议第4.1条所述债务予以清偿或达成整体债务安排、对本协议第4.4条所述目标公司股权限制予以解除,以便目标公司股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上述债务清偿工作完成且目标公司股权限制得以解除、具备股权转让条件之日起【7】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目标公司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乙方支付首期收购价款且目标公司100%股权在工商行政部门变更至乙方名下当日,甲方有权直接划拨上述收购价款至甲方指定账户。若债务清偿工作完成且目标公司股权限制得以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尚未完成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从共管账户中撤回全部资金。
4.3.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登记后,乙方应最迟于2019年3月31日前或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30%收购价款,即人民币【 9.54 】亿元,该价款将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3.4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对目标公司资料的接收、转移至新公司办公地址保存(如需)、林权证面积核实无误
且无因甲方及目标公司交割前行为导致的新增负债后,支付剩余收购价款;若因甲方及目标公司交割前行为导致新增负债,乙方可先行偿还,并从剩余收购价款中相应扣除。
4.3.5 除甲方已披露的情形之外,如目标公司林业资产已办理、尚处于有效状态的林权证记载林业资产与本协议所述林权证记载的林业资产面积存在差异的(指林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或林权证被注销或因甲方欠付流转费导致流转户单方面终止流转合同等情形),则本次交易价格按面积减少比例相应减少。
4.4 转让交接目标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目标公司交接,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产交接、管理权交接,以及相应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资料、权属证书、资质证书、政府文件与批复、财务账册、档案资料、劳动合同与社保资料、印章印鉴、各类合同、发票、电子信息、往来商函、证明、对外说明与声明、司法裁判书、行政处罚文件、各种与公司有关的网络注册账号等交接。
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委派代表和专业人员,根据本协议及附件有关清单对公司财物逐一进行查验、清点并签字确认。经双方委派代表签署的转让资产交接清单。
4.5 过渡期经营转让方过渡期内不得做出可能对转让股权及/或目标公司有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放弃目标公司任何重大权利或利益,或使目标公司承担任何重大责任或义务。除非经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方应尽其所能促使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在过渡期内:
(1)以正常及惯例的方式开展业务,维持良好运营;
(2)在以正常及惯例的方式开展业务的范围之外不签订或承诺签订任何协议;
(3)不处分或承诺处分目标公司任何重要资产;
(4)不购买或承诺购买目标任何其他公司的任何股权、股份或其他权益,或其他任何组织中的权益;
(5)不举借任何贷款或承担任何其他债务;
(6)除正常及惯例业务所需的款项外,不支付(或同意支付)任何其他非必要的款项;
(7)不宣布分配、不支付或准备支付股息或任何其他利润分配;
(8)采取所有合理行动维持及保护其自有的或拥有使用权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知识产权);
(9)不修改任何目标公司的会计准则或政策;
(10)不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或在转让股权上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4.6 承诺及保证4.6.1 转让方承诺并保证4.6.1.1 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股权,且已缴纳/支付完毕相应的认缴出资、股权转让价款(如有),该等股权不存在未披露的争议或纠纷,且该等股权依法可转让,不存在委托、信托和其他任何协议安排导致第三方间接持有标的股权的情形;转让方承诺在过渡期间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质押标的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对标的股权设定任何限制,不从事其他有损标的股权价值的行为。
4.6.1.2 转让方负责解除标的股权上存在的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并确保不再新增冻结等保全措施。
4.6.1.3 转让方承诺依法履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内部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6.1.4 转让方承诺截至股权交割日,目标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负债;若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发现目标公司在股权交割日前发生的未披露债务或股权交割日后新增负债系由转让方或目标公司在股权交割日前的行为所致,则该等负债由转让方承担;由此给受让方和/或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全额赔偿。
4.6.2 转让方及目标公司共同承诺并保证4.6.2.1目标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需予以终止、解散的情形。
4.6.2.2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原股东方及目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承诺、协议等所承担的权利及义务相冲突。
4.6.2.3在向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林业资产转让方支付流转费前,取得其签署的放弃解除权的确认文件,并配合受让方完善林业资产流转手续(如需)。
4.6.2.4原股东方及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及重大遗漏事项。
4.6.2.5与受让方共同配合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
4.6.3 乙方承诺并保证4.6.3.1受让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或者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协议产生冲突。
4.6.3.2保证其依据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来源合法。
4.6.3.3与转让方共同配合目标公司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政府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
4.6.4 协议双方共同承诺并保证4.6.4.1 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所签署的和即将签署的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已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获得了有效的批准和所要求的一切内部授权,签署所有具有约束力法律文件的签字人均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4.6.4.2 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协议双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4.6.4.3本协议生效前,任何一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2018年6月14日,湖北省政府金融办和湖北省银监局组织召开金
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大会,并形成《关于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债务风险化解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债委会会议纪要”),要求公司采取“瘦身自救+资产、债务、股权三大重组”思路实施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同时,债委会已书面要求“公司结合债委会有关要求,抓紧做好瘦身自救重组推进工作。”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是根据上述债务风险化解精神开展的瘦身工作,剥离资产将有效减轻上市公司经营负担,同时获取较大数额的现金对价。根据湖北省政府金融办、湖北省银监局及债委会债务风险化解的精神,所获现金将优先用于清偿上市公司并表范围内欠付农户债权、补发员工工资及恢复运营生产,此外将根据债委会及各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安排意见开展金融机构债务清偿、推动债务重组、化解公司债务危机。
若上述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债权人同意最终完成资产交割,将有利于按照上述安排推动债务重组,同时提升公司2018年度业绩,并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公司最终回到健康经营轨道。
六、备查文件1、相关中介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5日
附件一 目标公司列表
目标公司名称 | |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附件二 目标公司所持林业资产子公司(即剥离后情况)明细
(1)凯迪阳光所持林业资产子公司(即剥离后情况)明细
序号 | 公司一级子公司名称 (凯迪阳光持股比例均为100%) | 对外投资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
1. | 勉县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平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 | 通道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慈利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 | 隆回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茶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 | 天水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5. | 金寨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承德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 | 紫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从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 | 陇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8. | 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9. | 山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周至凯盈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无林业资产)、延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 | 留坝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1. | 洋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2. | 桑植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石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 | 永顺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4. | 宁陕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5. | 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竹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6. | 云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大姚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 | 澜沧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8. | 上饶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9. | 兴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0. | 郧西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1. | 太湖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2. | 石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3. | 定南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4. | 临湘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5. | 沐川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6. | 十堰市郧阳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7. | 安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8. | 富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9. | 于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30. | 修水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31. | 彭水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32. | 金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33. | 丹江口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谷城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4. |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宁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5.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秀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 | 平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汨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7. | 汝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38. | 来凤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39. | 阳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40. | 随州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41. | 进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2)其余目标公司所持林业资产子公司(即剥离后情况)明细
序号 | 目标公司名称(转让方持股比例均为100%) | 对外投资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
1. |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通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源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 | 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3. |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4. |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5. | 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6. | 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7. | 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8. | 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9. |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0. | 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1. |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2. |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 | 无 |
13. | 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4. |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5. |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6. |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7. | 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8.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19. |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注: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勉县绿能”)的工商登记股东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根据凯迪生态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凯迪生态将所持勉县绿能100%股权(包括股权及其所有的附属权利)转让给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自转让完成之日起,凯迪生态基于标的股权享有的分红权、表决权、提名权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和勉县绿能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由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协议中还约定自转让基准日起满4年等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凯迪生态须回购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勉县绿能100%股权,回购价款=回购本金(转让价款)+回购溢价(为回购本金或回购本金余额×回购
溢价率×回购期间÷360)。根据凯迪生态公告的《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记载,凯迪生
态认定勉县绿能为其全资子公司,本协议中将其与凯迪生态全资子公司作统一归类。如有变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附件三 各林业公司林业资产明细
序号 | 权利人 | 取得林权证部分 | 已签订流转合同部分 |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合同数量(份)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
1. | 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48 | 275,714.08 | 0 | 0 | 0 |
2. | 彭水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41 | 488 | 95,204.4 |
3. | 丹江口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6 | 52,216.8 | 2 | 7 | 707.4 |
4. | 茶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 | 22,007.9 | 19 | 133 | 63,048.2 |
5. | 汝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14 | 29 | 16,529 |
6. | 慈利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85 | 150,595 | 6 | 81 | 13,196 |
7. | 临湘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19 | 62 | 18,738 |
8. | 桑植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48 | 111,919.92 | 0 | 0 | 0 |
9. | 太湖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3 | 57 | 21,306 |
10. | 上饶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7 | 14 | 1,215.5 |
11. | 石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 | 126 | 18 | 115 | 19,357 |
12. | 承德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6 | 34,284.4 | 4 | 20 | 564 |
13. | 陇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22 | 202,978.83 | 0 | 0 | 0 |
14. | 大姚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9 | 79,959.9 | 3 | 107 | 0(表格中均标注为0) |
序号 | 权利人 | 取得林权证部分 | 已签订流转合同部分 |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合同数量(份)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
15. | 秀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2 | 53,130.7 | 0 | 0 | 0 |
16. | 平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1 | 62,151.14 | 69 | 278 | 43,711 |
17. |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754 | 401,761.75 | 113 | 620 | 223,364.89 |
18. | 万源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89 | 52,626.48 | 0 | 0 | 0 |
19. | 通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7 | 54,930 | 0 | 0 | 0 |
20. | 洋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75 | 451,171.8 | 0 | 0 | 0 |
21. | 宁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5 | 7,318 | 1 | 6 | 526 |
22. | 萍乡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 | 7,177.3 | 1 | 3 | 217 |
23. | 竹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9 | 21,978 | 0 | 0 | 0 |
24. | 谷城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68 | 130,019.21 | 2 | 2 | 260.3 |
25. | ||||||
26. | 石门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05 | 196,045.6 | 0 | 0 | 0 |
27. | 汨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2 | 16,572.5 | 31 | 71 | 32,219.9 |
28. | 定南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3 | 59 | 12,601.35 |
29. | 富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33 | 143 | 47,739.3 |
序号 | 权利人 | 取得林权证部分 | 已签订流转合同部分 |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合同数量(份)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
30. | 金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39 | 63 | 79,711.7 |
31. | 进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 | 83.6 | 12 | 19 | 5,834.8 |
32. | 澜沧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32 | 53 | 87,560.57 |
33. | 随州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11 | 106 | 11,693.85 |
34. | 兴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72 | 266 | 43,884.1 |
35. | 修水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5 | 26 | 7,534 |
36. | 于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14 | 26 | 4,007.9 |
37. | 云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90 | 132,492.53 | 1 | 5 | 5,467 |
38. | 郧西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44 | 424,787 | 0 | 0 | 0 |
39. | 十堰市郧阳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99 | 318,390 | 1 | 2 | 792 |
40. | 留坝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62 | 295,466.2 | 0 | 0 | 0 |
41. | 宁陕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64 | 648,516.05 | 0 | 0 | 0 |
42. | 山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75 | 124,489.8 | 0 | 0 | 0 |
43. | 延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4 | 295,710.74 | 0 | 0 | 0 |
44. | 紫云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10 | 104,313.14 | 0 | 0 | 0 |
序号 | 权利人 | 取得林权证部分 | 已签订流转合同部分 |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合同数量(份)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
45. | 从江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6 | 29,658.88 | 0 | 0 | 0 |
46. | 金寨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3 | 8,065 | 0 | 0 | 0 |
47. | 霍山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 | 10,444.8 | 0 | 0 | 0 |
48. | 天水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67 | 58,279.8 | 8 | 22 | 35,575.63 |
49. | 来凤县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2,826 | 345,829.1 | 0 | 0 | 0 |
50. | 永顺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273 | 544,444.9 | 0 | 0 | 0 |
51. | 平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187 | 355,106.63 | 0 | 0 | 0 |
52. | 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 | 9,573 | 26 | 43 | 29,144 |
53. |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92 | 80,416 | 0 | 0 | 0 |
54. | 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879 | 458,861.24 | 0 | 0 | 0 |
55. | 安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70 | 502 | 51,808.62 |
56. |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1 | 12,081.8 | 5 | 6 | 73,640 |
57. |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3 | 30,849.2 | 12 | 42 | 77,805.4 |
58. | 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13 | 26,398.5 | 0 | 0 | 0 |
59. | 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8 | 22,893.3 | 0 | 0 | 0 |
序号 | 权利人 | 取得林权证部分 | 已签订流转合同部分 |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合同数量(份)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
60. | 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6 | 7,916.83 | 5 | 23 | 4,779 |
61. | 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13 | 14,466.1 | 4 | 36 | 1,739 |
62. | 松滋市凯迪阳光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22 | 117,228.8 | 0 | 0 | 0 |
63. | 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08 | 211,421.99 | 3 | 5 | 6,390.2 |
64. |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5 | 70,024.998 | 0 | 0 | 0 |
65. |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22 | 154,458.55 | 0 | 0 | 0 |
66. | 阳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75 | 151,564.55 | 4 | 16 | 2,432.2 |
67. | 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31 | 101,037.7 | 25 | 350 | 160,867.8 |
68. |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5 | 14,301.2 | 71 | 504 | 101,219.5 |
69. |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16 | 52,241.68 | 62 | 137 | 40,787.7 |
70. | 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43 | 55,439.5 | 1 | 9 | 0(统计表中均标注为0) |
71. |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65 | 9,855.58 | 5 | 12 | 2,921.4 |
72. | 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69 | 775,368.89 | 64 | 215 | 120,179.48 |
73. |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2 | 2 | 1164.8 |
74. | 广南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3 | 6 | 8427 |
序号 | 权利人 | 取得林权证部分 | 已签订流转合同部分 |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合同数量(份) | 小班数量(处) | 面积合计(亩) | ||
75. |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14 | 32 | 22547.9 |
76. |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7 | 19 | 2011.7 |
77. | 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1 | 11 | 0(统计表中均标注为0) |
78. | 沐川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3 | 32 | 5492 |
79. | 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11 | 23 | 1540.8 |
合计 | 43,391 | 8,457,162.89 | 982 | 4,908 | 1,607,46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