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分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新材料”)实行存续分立,恒星新材料继续存续,从恒星新材料中分立的资产将注入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名称为河南恒达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有关恒星新材料分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分立前的恒星新材料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河南恒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678097387P成立日期:2008年08月12日住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首阳山镇香峪村)法定代表人:周文博注册资本:82,200万元经营范围:多晶硅、单晶硅、白碳黑、太阳能芯片、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的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股60.75%,河南省中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房地产”)持股23.34%,史万福先生持股15.91%。
最近一年及一期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277,774,692.53 | 1,205,875,549.21 |
负债总额 | 726,467,815.74 | 321,201,274.31 |
净资产 | 551,306,876.79 | 884,674,274.90 |
营业收入 | 160,014,224.80 | 116,839,899.90 |
净利润 | 11,781,509.81 | -44,066,574.33 |
注:最近一年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二、分立原因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恒星新材料进行分立。
三、分立方案1、分立原则及方式:经恒星新材料股东各方协商,拟对恒星新材料进行存续分立,原恒星新材料继续存续,从恒星新材料中分立的资产将注入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新公司名称为河南恒达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恒达科技”)。
2、分立后两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分立前) | 注册资本(分立后) | 股权结构 |
恒星新材料 | 82,200 | 32,263.50 | 史万福40.54% 中成房地产59.46% |
恒达科技 | — | 49,936.50 | 恒星科技100% |
注:上述分立后的注册资本为暂定数据,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3、分立后财务分割情况以2018年9月30日为分立基准日,经过分割和调整,恒星新材料(存续公司)和恒达科技(新设公司)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分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总额 |
分立前 | 恒星新材料 | 120,587.55 | 32,120.13 | 88,467.42 |
分立后 | 恒星新材料 | 60,489.56 | 25,792.10 | 34,697.46 |
恒达科技 | 60,097.99 | 6,328.03 | 53,769.96 |
分立期间(即分立基准日至分立完成之日),若相应资产、负债发生增减,不对分立方案产生影响。
4、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能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恒达科技由公司派
遣管理人员及对外招聘组建管理团队。分立后,存续的恒星新材料进行章程修订,恒达科技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
5、债权债务分割分立后的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负债承接。
分立后的恒星新材料有义务配合恒达科技完善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手续,协助恒达科技追缴债权。
6、相关授权事宜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分立事项的全部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恒星新材料进行分立,有利于理顺
产权关系,明细各自的资产和权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我们同意将控股子公司恒星新材料实行存续分立,恒星新材料继续存续,从
恒星新材料中分立的资产将注入新注册成立的公司。
六、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分立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布局的需要。本次分立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