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18-068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二)薪酬标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杨璐、杨伟、刘宜彪、方红、农忠超、诸远继、杜燕艳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职位 | 姓名 | 基本年薪 | 绩效年薪 |
总经理 | 杨璐 | 30.00 | 2.50 |
副总经理 | 杨伟 | 30.00 | 2.50 |
副总经理 | 刘宜彪 | 30.60 | 2.55 |
副总经理 | 方红 | 30.00 | 2.50 |
副总经理 | 农忠超 | 30.00 | 2.50 |
财务总监 | 诸远继 | 27.60 | 2.30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杜燕艳 | 16.80 | 1.40 |
(三)发放办法1.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2.绩效年薪为浮动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结果、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于年度考核完成后发放。
(四)其他规定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且薪酬中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开始执行。二、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