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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业绩补偿承诺方违规质押股票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2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补偿承诺方违规质押股票的补充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通世纪”)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业绩补偿承诺方方炎林、李培勇多次违反《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违规质押公司股票。

根据方炎林、李询(方炎林配偶)、李培勇分别于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2日向公司出具的《确认与承诺函》,方炎林、李培勇承诺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解除该等股份质押,详见公司在2018年5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然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炎林、李培勇并未按承诺解除其前期违规质押的股份,现将此前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方炎林和李培勇历次违规质押股票的情况。方炎林和李培勇多次违规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没有按《资产购买协议》约定

书面通知公司,或者虽然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但是被公司明确拒绝后,仍然违规质押股票,公司从未同意方炎林和李培勇的任何股份质押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方炎林2017年8月8日和2017年10月27日股份质押情况2017年8月8日,方炎林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质押

公司股份1,342万股。方炎林于2017年8月7日向公司发出内容含糊的邮件通知,提出拟出质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要求。然而,方炎林在未取得公司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发出邮件通知后的第二天就质押股份,不符合《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此外,方炎林出质公司股份的目的为套取资金,并未将股份质押获得的资金用于增持公司股份,其没有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书面通知公司,公司也从

未同意该次质押。

2017年10月27日,方炎林向江海证券质押公司股份977万股。在该次质押之前,方炎林于2017年10月26日向公司发出内容含糊的邮件通知,称其拟出质股票用于盘活公司存量股票市值。然而,方炎林在未取得公司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发出邮件通知后的第二天就质押股份,不符合《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而且,方炎林出质公司股份的目的为套取资金,其没有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书面通知公司,公司也从未同意该次质押。

2、方炎林2017年11月2日、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5日和2018年6月15日股份质押的情况

2017年11月2日、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5日,方炎林分别向江海证券质押公司股份689万股、315万股和 147万股。在该等质押之前,方炎林从未向公司发出任何书面通知,公司事先并未知悉方炎林向江海证券质押该等股份的情况,也从未同意该等股份质押行为。

2018年6月15日,方炎林向田金波质押了300万股公司股份。在该次质押之前,方炎林从未向公司发出任何书面通知,公司事先并未知悉方炎林向田金波质押股份的情况,也从未同意该次股份质押行为。

3、方炎林2018年6月22日的股份质押情况2018年6月22日,方炎林向江海证券补充质押了398.9543万股公司股份。在

该次质押之前,方炎林于2018年6月13日以内容含糊的邮件形式向公司申请补充质押,公司明确不同意方炎林质押行为,并于2018年6月15日书面回复告知不同意方炎林补充质押股票的申请,并要求方炎林按照承诺解除股票质押。然而,方炎林不顾公司反对,仍然再次将398.9543万股公司股份用于补充质押。

4、李培勇2017年10月27日股份质押情况2017年10月27日,李培勇向江海证券质押210万股公司股份。在该次质押之

前,李培勇于2017年10月27日向公司发出内容含糊的邮件通知。然而,李培勇在在未取得公司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发出邮件通知后的当天就质押股份,不符合《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而且李培勇出质公司股份的目的为套取资金,其没有按照

《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书面通知公司,公司也从未同意该次质押。

5、李培勇2018年2月5日股份质押情况2018年2月5日,李培勇向江海证券质押97万股公司股份。在该次质押之前,

李培勇从未向公司发出任何书面通知,公司事先并未知悉李培勇向江海证券质押股份的情况,也从未同意该次股份质押行为。

二、公司关于方炎林、李培勇违规质押事宜的应对措施公司从未同意方炎林、李培勇质押所持股票,在发现方炎林、李培勇擅自对

外质押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票后,督促方炎林、李培勇出具了《确认与承诺函》和《承诺函》,并督促其对违规质押行为进行了书面确认,延长了股票限售期并作出了赔偿承诺。方炎林在出具《确认与承诺函》和《承诺函》后,通过邮件形式要求向江海证券进行补充质押,公司再三拒绝了方炎林的要求,并于2018年5月31日向方炎林、李培勇发送了《督促函》,要求尽快解除向江海证券的股票质押。然而,截至目前,方炎林、李培勇仍然未按照承诺解除其违规质押的股份。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向方炎林发送律师函,于2018年6月29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方炎林、李培勇承担赔偿责任,在知悉方炎林等人违规质押公司股份套取资金的违法事实后,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下简称“天河区公安局”)报案。目前,天河区公安局已经对方炎林等人以合同诈骗罪进行立案侦查。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如有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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