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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2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于2018年10月11日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2018)深仲受字第2420号】,现将涉及的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受理机构名称:深圳仲裁委员会受理机构所在地:深圳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1403室向公司出具《仲裁通知书》等材料的日期:2018年10月11日二、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一)仲裁事项当事人申请人:许冠群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方炎林第三被申请人:李询(二)仲裁事项起因第一被申请人于2016年7月25日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向申请人

借款人民币7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同日,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约定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与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18年4月13日,第一被申请人尚有借款本金65,497,000元及部分利息未还清,第二、第三

被申请人亦未能代第一被申请人清偿。

(三)仲裁事项请求1、请求依法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

65,497,000元;

2、请求依法裁决第一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清偿借款累计未收利息总计人民币17,634,186.63元(利息计算标准为:①截至2018年4月13日,累计未收利息为11,521,133.30元;②2018年4月14日起,以人民币65,497,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月2%的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8月31日为6,113,053.33元;①、②合计17,634,186.63元);

上述本次暂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3,131,186.63元。3、请求依法裁决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承担第一被申请人

所负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依法裁决三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全费等)。

三、本次仲裁涉及的其他相关事项前期,申请人许冠群因与上述三被申请人发生本次仲裁所涉同一《借款合同》

纠纷,已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2018年7月9日,申请人许冠群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撤案申请书》,决定撤回前次仲裁申请,次日,深圳仲裁委员会准许上述申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仲裁<撤案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四、公司涉及的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概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诉讼、仲裁事项。五、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仲裁事项尚未仲裁审理,裁决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暂时无法估计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该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1、《仲裁通知书》2、《仲裁申请书》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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