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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天择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3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10月12日,经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一)原条款“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在原条款“第一百零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款“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总支部的意见。”

(三)增加党建章节,该章节放在“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之后,该新增章节内容如下:

第五章 党建第一节 党总支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设立中共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总支”)。

第二条 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符合条件的党总支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

第三条 公司党总支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第二节 党总支职权第一条 党总支履行以下职权: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研究讨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改革发展方案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党总支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党总支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聘任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总支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任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工作;(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七)研究其他应当由公司党总支决定的事项。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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