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吴相君先生的通知,吴相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补充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吴相君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50 | 2018年10月11日 | 2019年3月 7 日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招商3号开放式单一资金信托 | 0.20% | 补充质押 |
400 | 2018年10月12日 | 2019年1月18日 | 1.61% | ||||
800 | 2018年10月12日 | 2019年1月8日 | 兴证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兴证资管鑫融5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22% | |||
合计 | 1,250 | - | - | - | 5.03% |
以上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分别于2018年10月11日、12日办理完毕。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48,377,228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20.59%;本次补充质押股份12,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3%,占公司总股本的1.04%;累计质押股份53,3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1.48%,占公司总股本的4.42%。
3、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吴相君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