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0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参与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投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投标相关事宜。待中标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筹划参与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