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13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并于2017年3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2017年4月11日、2017年5月10日、2017年8月9日、2017年11月9日、2018年9月28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了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056、2017-089、2017-113、2018-058、2018-074),公司股票将继续延期恢复转让,并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8年12月26日。2017年5月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深证上〔2012〕42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完成了2017年1-6月份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工作,与各中介机构积极努力做好恢复上市申报材料的工作,但至原规则过渡期截止日,公司未能得到监管机构的许可。2018年5月23日,2017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正与有关方面积极推进重新上市工作,鉴于该事项无先例且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为避免因该等重大无先例事项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因此申请延期恢复转让。并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8年12月26日。
因全资子公司内控管理原因,不能按时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75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