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06号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8)012757号)显示,你公司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完整性、部分交易的实质及关联交易金额的准确性存疑。你公司2018年半年报“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显示,多家关联方对你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高达23.2亿元。此外,你公司2018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显示,湖北省证监局在对你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多家公司对你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高达10.55亿元。湖北省证监局要求你公司立即做出整改,采取诉讼等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但你公司至今尚未按照要求整改。
2017年7月18日,我部发出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5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对你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重点问询,但你公司至今尚未按照要求予以回复。
此外,你公司2018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7年上半年下降848.26%。同时,你公司临时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银行账户遭冻结事项以及债
务逾期情况持续恶化。截至本函发函日,你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
我部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 尽快回复我部《年报问询函》“四、关于年审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问题。
2. 结合我部《年报问询函》“四、关于年审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中的有关问题以及你公司2018年半年报中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说明,说明你公司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函回函日的资金占用方、占用原因、占用时间、占用金额。
3. 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的进展情况。请你公司:
(1)督促相关关联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补充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2)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如是,请说明具体措施、时限和实际效果;如否,请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充分、及时、有效地履行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你公司监事会是否充分、及时、有效地履行了《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相关职权,同时请你公司尽快提出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和时间表,采取诉讼等积极有效、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3)为防范新增资金占用情况出现,请你公司及时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切实、有效地予以执行。
4. 说明你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情况是否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需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如是,请按照相关
规定在2018年10月15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5. 你公司2018年三季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请说明你公司三季报的编制进度、是否能够按期披露,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并尽快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三季报。
请你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