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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七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1

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ST凯迪债券代码:112441 债券简称:16凯迪01债券代码:112442 债券简称:16凯迪02债券代码:112494 债券简称:16凯迪0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8年第十七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8年10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中德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16凯迪01”,品种二简称为“16凯迪02”。

2、债券代码: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12441”,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12442”。

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2亿元。

4、债券期限: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品种一票面利率6.10%;品种二票面利率6.70%。

6、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C。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16凯迪03。

2、债券代码:112494。

3、发行规模:6亿元。

4、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7.00%。

6、兑付日:兑付日为2019年12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C。

二、本次重大事项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2018年9月20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近期,我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你公司通过子公司松原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向关联方中薪油武汉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5.88亿元,款项主要用于大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及其关联方偿还借款、购买三家格薪源股权、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偿还上市公司往来款以及其他日常经营。目前项目建设实际工程量2660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614亿元。

二是2017年11月28日,你公司以退资名义代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支付2.94亿元退资款,实际支付给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94亿元。

三是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中,重组的交易标的中存在部分公司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林权证的情况,阳光凯迪和中盈长江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长江)承诺,在标的公司股权交割之日起两年内解决上述资产瑕疵问题,超期未解决,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支付瑕疵资产交易对价。经查,你公司累计向阳光凯迪超额支付交易对价98.94万元,累计向中盈长江超额支付交易对价1.99亿元,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之规定,我局拟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要求你公司立即做出改正,采取诉讼等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于上述责令改正措施,我局将按规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对你公司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以上为相关文件原文内容)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将视

情况决定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特此公告。”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56号公告。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1)

2018年9月29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1)》,主要内容为:

“重要风险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转让方”或“公

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山东水发众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水发”或“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资产出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但因相关标的资产股权存在被质押和对外担保的情况,相关股权的交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山东水发众兴热电有限公司2、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东路30号3、法定代表人:尚智勇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C4R7DXX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8、经营范围:供热发电、城乡供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处

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有机肥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环保技术、新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2400.0060.00%
山东祥德投资有公司1600.0040.00%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汪清凯迪”)、

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河凯迪”)、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甸凯迪”)、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凯迪”)、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嫩江凯迪”)、榆树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树凯迪”)等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本协议由凯迪生态和山东水发于2018年9月27日签署,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双方一致确认,山东水发收购上述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总对价为人民币206,000万元,包括股权转让价款及承债清偿资金;本次转让为部分承债式收购,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共同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债务清偿安排,对经交易双方确认的负债由经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的相关标的公司负责继续履行偿还义务。在总

对价中扣除承债清偿资金,为山东水发在本次交易中需要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是为剥离部分资产以减轻上市公司经营负担,同时

获取较大数额的现金对价,缓解公司财务负担,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全面化解公司债务危机。若上述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债权人同意最终完成资产交割,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公司恢复健康经营轨道。”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62号公告。

(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2)

2018年9月29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2)》,主要内容为:

“重要风险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转让方”或“公

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受让方”)签署了关于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下称“本协议”),本次资产出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住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

镇I型号C栋03号

3、委托代表:彭崇武4、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05412)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PXPH3897、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8、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

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发起人情况:由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战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此次交易中所指目标公司详见(公告)附件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

司1直接持有(公告)附件1所列41家子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2直接持有(公告)附件1所列2家子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8及目标公司20分别持有(公告)附件1所列1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通过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在开发的林业资产面积合计10,064,628.18亩,其中已取得林权证的面积合计8,457,162.89亩;已签订流转合同但尚未办理林权证的林业资产面积合计1,607,465.29亩。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本协议双方一致认可,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

告为基础,并结合林业资产整体状态,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乙方收购林业资产对应的本协议所涉目标公司100%股权,甲乙双方在上述评估结果基础上商定的收购价款为31.8 亿元。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是为剥离部分资产以减轻上市公司经营负担,同时

获取较大数额的现金对价,缓解公司财务负担,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全面化解公司债务危机。若上述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债权人同意最终完成资产交割,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公司恢复健康经营轨道。”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63号公告。

(四)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3)

2018年9月29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3)》,主要内容为:

“重要风险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转让方”或“公

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长沙红森林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森林一号”或“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资产出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在武汉市东湖区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首批资产处置的议案》。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长沙红森林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029号0栋8013、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成立日期:2017年7月31日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YDRL816、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7、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曾胜美2700.0090.00%
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10.00%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60%股权。三、《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本协议由凯迪生态和红森林一号于2018年9月27日签署,本协议已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本协议双方一致认可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乙方拟收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60%股权,甲乙双方在上述评估结果基础上商定的收购价款为【9】亿元。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前,若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投资人提出要求的,乙方有权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二次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二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与本次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所记载的标的股权价值差异超过10%的,甲乙双方可以在参考二次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变更收购价款,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是为剥离部分资产以减轻上市公司经营负担,同时

获取较大数额的现金对价,缓解公司财务负担,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全面化解公司债务危机。若上述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债权人同意最终完成资产交割,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公司恢复健康经营轨道。”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64号公告。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2018年10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主要内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出售、董事会决议表决情况、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要求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请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8号。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四、关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参加债委会和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进展

针对“16凯迪01”、“16凯迪02”因发行人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回售款项,中德证券已于2018年8月24日发出了《关于是否参加凯迪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及是否委托中德证券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征求意见通知》,就是否参加凯迪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以及是否委托中德证券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相关事宜开始征集债券持有人意见。截至2018年9月7日,意向已基本征集完毕。

“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合计16亿元债券中,委托中德证券进行诉讼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数额合计为561,394,000元,占债券总额的35.09%。目前中德证券正在进行诉讼准备工作,后续将提起诉讼。

“16凯迪01”、“16凯迪02”、“ 16凯迪03”合计16亿元债券中,;委托中德证券加入债委会的债券持有人投资者所持债券数额合计为502,428,000元,占债券总额的31.40%。目前中德证券已正式代表上述债券持有人加入债委会,并将在后续相关工作中积极主动发挥协调作用,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七次)》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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