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18年10月11在鞍山市鞍千路281号公司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5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广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自有土地、房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拟向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齐广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用于采购生产经营用原材料及配件等,期限为一年。
同意授权张松先生与银行协商确定该授信额度的期限、利率、延期、展期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齐广田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