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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关于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1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8-109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

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达信息”)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1、本次公开发行方案于2019年3月底实施完毕,且所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2019年9月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4、本次公开发行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万元,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50.70万元,假设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一致,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增长0%、10%、20%;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9.84元/股(该价格为2018年9月3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且不考虑现金分红对转股价格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7.12.31/ 2017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9.12.31/2019年度
全部未转股2019.9.30 全部转股
期末总股本(股)1,031,082,6421,099,449,6881,099,449,6881,159,933,558
假设1: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与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调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持平;2019年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506,950.26326,506,950.26326,506,950.26326,506,95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354,172.32243,354,172.32243,354,172.32243,354,172.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670.30800.29700.29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690.29820.28780.28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600.22960.22130.21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130.22220.21450.21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9%11.27%10.19%9.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8%8.40%7.60%6.95%
假设2: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与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调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持平;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506,950.26326,506,950.26359,157,645.29359,157,645.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354,172.32243,354,172.32267,689,589.55267,689,589.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670.30800.32670.3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690.29820.31660.3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600.22960.24350.24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130.22220.23600.23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9%11.27%11.16%1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8%8.40%8.31%7.61%
假设3: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与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调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持平;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506,950.26326,506,950.26391,808,340.31391,808,34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354,172.32243,354,172.32292,025,006.78292,025,006.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670.30800.35640.35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690.29820.34540.34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600.22960.26560.26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130.22220.25740.25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9%11.27%12.11%11.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8%8.40%9.03%8.26%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可转换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一)实施本次募投是解决日益严峻的“看病难、养老难”等民生问题的必然选择

截至2017年底,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1.58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1.40%。老龄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工业化、城镇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受高强度工作、不健康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慢性病发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因素导致我国医疗需求和养老需求高速增长。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和就医人数的不断增长给养老医疗机构带来巨大的压力,“看病难、养老难”已成为严峻的社会民生问题。

为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

项目建设的智慧医疗云诊所、云社区、云医院以及云协同服务平台,将各级医疗机构、医生与患者的资源和信息打通,让资源和信息有效流动。通过云平台,基层医院的医生可向省级医院专家发起疑难病例的会诊请求;社区医院的患者可通过手机端,连线社区医生完成诊疗或者向上级医院转诊;基层医院的患者可通过平台的“云诊室”,连线省级医院专家,使先进的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到社区、诊所,平衡医疗资源和患者分布,有效缓解偏远地区居民看病难的问题。针对老年人口基数大、服务资源不足,单一服务机构无法满足老年多样性的服务需求的“养老难”问题,公司启动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建设。该项目的建设面向政府、机构、社区、个人等实现对现有智慧养老信息化需求的全覆盖,打破传统的养老业务管理各自为营的局面,将不同的养老服务模式及养老服务管理统一整合,打造一个信息集中、业务独立、数据共享的支撑整个养老服务生态运行的平台。公司建设的智能物联云平台将不同类型、场景、空间、时间的智能物联设备通过智能物联云平台进行数据的汇集和整合,对接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居家、机构等不同养老服务主体提供智能监测、康复和看护等服务,以满足全方位的智能监护和康复要求。

(二)实施本次募投是践行“健康中国”国家政策的重要途径智慧医疗和智慧养老产业一直是国家政策引导的持续发力点。近几年来,有关智慧医疗和智慧养老的产业政策更是密集出台,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首次将有关健康医疗产业的纲要提到国家战略层面,明确了“互联网+医疗”的态度。2017年2月,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印发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计划要求到 2020 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

诸多政策的出台显示出国家已将智慧医疗和智慧养老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任务之一。在“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实施本次募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方向,是践行“健康中国”国家政策的重要途径。

(三)实施本次募投是顺应智能化、数字化的医疗信息化趋势,巩固并提升公司在智慧医疗行业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的战略要求

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医疗机构对信息化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研究与诊断质效提升带来数据打通需求,现有各系统数据孤立,无法发挥协同效应。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以提高效率、数据

打通、丰富功能性为目标的医疗信息化的智能化、数字化升级需求迫在眉睫,我国医疗信息化建设已进入更新换代期。

在我国医疗信息化建设已进入更新换代期背景下,公司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抢先布局和建设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项目,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次募投项目在丰富公司原有业务功能和模块的基础上,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化由局域网医院信息系统向广域网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转型转变,极大地促进区域范围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医疗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降低建设及运维成本。本次募投的实施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在智慧医疗行业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力的战略要求。

(四)实施本次募投是公司构建完整智慧养老体系,落实医养结合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市场空间广阔,众多企业开始进入该领域。公司2013年开始在智慧养老行业进行了初步探索,为政府部门建立了养老机构管理系统。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构建完整智慧养老体系,是在公司多年智慧医疗行业经验和积累上,落实医养结合的关键一步。

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旨在将不同的养老服务模式及养老服务管理进行统一的整合,打造一个信息集中、业务独立、数据共享的支撑整个养老服务生态运行的平台。智能物联云平台为用户提供智能物联云服务及产品,实现对老年人群实时、长期的体征感应监测、智能监护、智能安防等功能。同时,通过智能物联产品收集的数据信息,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能进一步提供后续健康跟踪服务,实现服务的精准匹配。智能物联云平台与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相互结合、相互支持,形成一个智慧养老的完整生态体系。

此外,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云平台作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模块之一,将通过配置在老人家庭使用的物联网智能设备系统,并集成第三方老年健康医疗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管理、个人健康数据管理、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

(五)实施本次募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极大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的长期增长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极大地缓解公司当前流动资金压力,满足公司业务扩张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项目以及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补充和拓展,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建设新一代智慧医疗一体化HIS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项目、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智能物联云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有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另外,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公司营运能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一)人员储备情况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储备,培养和引进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及技术实施人员等,在研发、销售、技术实施、IT服务、管理等方面建立了高效的业务团队,核心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通过内部选拔培养、外部招聘引进等方式,完善公司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情况公司拥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和CMMI5两项业内权威资质,目前已通过CMMIV1.3五级评估,达到国际标准。同时,公司还拥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大型一级企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可信云服务认证证书”等,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发改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企业、国家科技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公司先后获得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自2011年起连续6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年度创新软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依托单位,获批参与成立了国家医疗大数据工程实验室、国家卫生信息共享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卫生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电子政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此外,公司和国内多所高校保持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承担了多项国家核高基重大专项课题、科技部科技支撑课题、863计划课题等,参与了数十项国家、行业各类标准及指南的制定工作,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业务基础平台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科研成果积累,具备智慧医疗领域领先的技术实力和可持续创新能力。

(三)市场储备情况公司总部设于上海,并已在北京、成都、南京、广州等地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国的服务体系,与多地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医疗健康信息化领域一直以来是公司重点发展的行业。自1997年涉足该领域以来,公司持续为医药医保、区域卫生、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医院信息等各领域提供智能化技术支撑。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已成为该领域的领军企业。目前,公司已为约6亿人口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其中约5亿人的健康档案已经实现数据化。公司2013年开始在智慧养老行业进行了初步探索,为市政部门建立了全市养老机构管理系统。2017年公司获得国家工信部、卫计委、民政部多部门颁发的首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公司长期的行业经验积累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与发展态势作为国内城市信息化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以民生大数据为核心,以智慧城市各领域综合软件与系统服务为基础,利用云计算等新技术,通过数据互联互通与有效共享,发展互联网公共服务,打造“互联网+公共服务”综合运营商。凭

借二十余年的城市信息化实践,公司在智慧城市的十多个关键行业形成了丰富的积累,目前已实现智慧城市各行业领域的全面覆盖,涉及与民生服务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医疗保险、平安城市、市场监管、电子政务、科教文化、交通物流等领域。

随着“互联网+”战略的不断深化实施,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创新,以行业核心业务为重点发展的基石,以创新驱动转型大力发展在线服务,并积极开拓城市公共事业实体服务。在“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政府服务”、“互联网+教育文化”、“互联网+城市服务”等各领域深耕细作、稳步推进、全力拓展“互联网+公共服务”。

2、现有业务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1)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互联网+”战略,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出台多项配套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但随着行业的发展,若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将给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将立足于公司自身特点和优势,紧抓市场机遇,及时把握政策动向,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并持续提升在技术、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各方面的运营水平,提高盈利能力,避免或减少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领域及智慧城市建设需求持续旺盛,相关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市场参与者也不断增多,并纷纷加大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的投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将充分发挥行业和技术优势,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大力发展智慧城市公共服务业务,不断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3)技术风险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创新,公司拥有众多核心软件产品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目前移动互联网进入行业应用为主的高速发展期,相关技术更新和换代速度快,各行业应用对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若公司技术创新无法满足市场技术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技术风险。

公司在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的同时,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技术

管理水平,把握产品和技术研发方向,技术研发面向市场,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推出新产品和解决方案。

(4)经营管理风险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体系,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但随着自身发展与兼并重组带来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化,公司在经营决策、运作管理、业务整合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增加。如公司管理层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不能及时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公司将不断完善自身经营管理体系,有效执行管理制度,提升组织效率,持续推进公司管理体系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提高使用效率。

2、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因此,实施募投项目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

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与权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公司还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推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万达信息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万达信息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万达信息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万达信息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万达信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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