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9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0,090.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发展,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新增融资计划,即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公司将就其新增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担保的全资子公司范围及额度如下
被担保公司名称 | 公司持股比例 |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是否关联担保 |
产比例 | ||||||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70.46% | 136,200 | 35,000 | 17.91% | 否 |
香河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27.77% | 0 | 15,000 | 7.68% | 否 |
1、本次仅为对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该授权内对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2、授权期限为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3、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债权人:符合债务融资计划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1日注册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法定代表人:田汉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7,679,288,669.21 | 8,895,393,155.81 |
负债总额 | 5,410,889,387.73 | 6,617,354,323.47 |
或有事项总额 | 1,911,401,800.00 | 1,685,139,000.00 |
净资产 | 1,544,475,436.32 | 2,278,038,832.34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1-6月 |
营业收入 | 2,124,161,150.10 | 652,966,218.92 |
利润总额 | 643,576,442.99 | 89,630,556.46 |
净利润 | 530,633,240.05 | 66,098,384.77 |
注:以上2017年度数据为审计数据,2018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或有事项主要为阶段性担保,该担保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为小业主购买公司商品房所提供的担保,为房地产行业内普遍现象。
2、公司名称:香河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0年10月15日注册地点:香河县绣水街南汇展路东侧京汉君庭小区会所法定代表人:赵振生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河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658,199,413.71 | 332,275,817.25 |
负债总额 | 182,791,012.19 | 160,080,290.78 |
或有事项总额 | 55,833,851.64 | 322,284,240.00 |
净资产 | 475,408,401.52 | 172,195,526.47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1-6月 |
营业收入 | 647,960,823.00 | 46,825,180.59 |
利润总额 | 384,903,437.70 | 26,548,812.01 |
净利润 | 364,426,822.75 | 24,787,124.95 |
注:以上2017年度数据为审计数据,2018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或有事项主要为阶段性担保,该担保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为小业主购买公司商品房所提供的担保,为房地产行业内普遍现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新增的债务融资担保限额,非实际发生数,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就公司子公司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为支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新增的债务融资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报请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仅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符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0,090.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7%。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