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拓展融资渠道,确保经营性资金需求,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
本债务融资计划募集金额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6个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本债务融资计划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发展,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新增融资计划,即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公司将就其新增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
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59)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