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是补充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该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的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补充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与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卡通”)发生广告代理服务(提供劳务业务)1500万元,上年度未发生;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关联董事陈刚先生、袁楚贤先生、毛小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补充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 广告代理 服务 | 市场定价 | 1500.00 | 949.00 | 0.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1、基本情况:
关联人 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成立日期 | 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范围 |
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 | 长沙市开福区省广电中心金鹰大厦附10楼 | 罗 岚 | 3,000 | 2004.10.28 | 91430000768015410U | 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经营;书报刊批发、网络发行,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数字电影发行;电脑动画及其衍生品的生产、销售;电视广告制作、经营;儿童服装、文具、玩具的生产、销售;教学活动的研究、开发及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教学用品销售;游乐园的开发及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动漫软件设计、制作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网络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鹰卡通为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全资企业,湖南广播电视台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财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将公司原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所持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股权划转过户事项已于2017年9月底实施完成。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10.1.6第二款,公司与金鹰卡通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金鹰卡通是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公司近年来均与其有广告代理业务,合作良好,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韵洪广告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与湖南金鹰卡通有限公司预计新增广告代理服务(提供劳务业务)1500万元;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相关业务规模。上述关联交易是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对该类业务形成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意见(一)对此项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可公司补充预计此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是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审议表决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 年 10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