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关于修订并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查阅,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天海招待所承包经营合同(2018年修订)》内容进行审核,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由公司行业特点和黄山风景区实际情况决定的,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和黄山景区实际情况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黄山景区实际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高舜礼 陈 俊 郭永清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