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拟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永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存放保证金、存放理财产品等)及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以下同),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公司持有安吉交银7%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安吉交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安吉交银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一)关联方关系介绍公司持有安吉交银7%股权,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安吉交银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广场1幢9-18号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马爱平注册资本:18000.00万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事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不含贷记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一)业务范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在安吉交银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存放保证金、存放理财产品等);储蓄因结算业务形成的款项。
(二)存款限额: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三)定价原则: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安吉交银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安吉交银开立的账户,在安吉交银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
(二)公司与安吉交银合作,一方面可进一步拓展合作银行的数量,分散资金至各个银行,避免因单个银行资金调拨困难出现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公司与安吉交银的合作可进一步拓宽银企合作的广度,寻求更多金融支持。
(三)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安吉交银开立的账户,安吉交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公司在安吉交银办理各项结算,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将按照内控管理标准,加强对公司在安吉交银所办理业务的监控
和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公司业务对该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 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安吉交银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安吉交银开立的账户,在安吉交银办理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加勇先生、尚巍巍女士回避了表决(张加勇先生任安吉交银董事,尚巍巍女士系张加勇先生配偶)。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及结算业务,出于风险防范考虑设置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公司风险相对可控,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实施上述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市场定价的原则。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安吉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懿 杨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