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周一峰女士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983万无限售流通股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权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该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9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9月27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周一峰 | 是 | 7,983万股 | 2018年9月28日 | 2019年9月27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31% | 融资 |
合 计 | 7,983万股 | 52.31%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周一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2,610,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5%;本次质押股份7,9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7,983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2.31%,占公司总股本的4.84%。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