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仲裁的前期公告情况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日披
露了股东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业文化”)就其与自然人股东李芳英签署的《股份收购协议》向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仲裁委裁定李芳英继续履行上述《股份收购协议》,并支付违约金13,530.335475万元,以及支付本案的律师费及相关仲裁费用。
上述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073号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2018年10月8日,李芳英告知公司,其已就上述仲裁案件向仲裁委提交反请求,
请求如下:1、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赔偿违约金135,303,354.75元;2、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赔偿因反请求被申请人违反保密义务而产生的违约金10,000,000元;3、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反请求申请人因本案而发生的律师费1,380,000元;4、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反请求案件受理费、反请求案件处理费等)。
目前仲裁委已经受理上述反请求,并将“一并审理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和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且积极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决策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