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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0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概述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申请对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进行破产清算。2018年9月7日,华东重工收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区法院”)送达的(2018)鲁1092破申3号《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3日、9月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088)。

二、公司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华东重工于2018年9月30日收到经区法院送达的(2018)鲁1092破申3号

《民事裁定书》及(2018)鲁1092破5号之一《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1、《民事裁定书》经区法院认为,公司对华东重工享有合法到期债权,华东重工未能清偿,且

华东重工系企业法人,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其住所在经区法院辖区,经区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受理公司对华东重工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2018年9月25日)起生效。

2、《通知书》经区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根据公司的申请受理华东重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9月26日指定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为华东重工管理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于华东重工的股权投资及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华东重工由

经区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接管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18)鲁1092破申3号;

2、《通知书》(2018)鲁1092破5号之一。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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