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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08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18年9月29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余珍珠女士召集,由其担任会议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 10月 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0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已于 2018 年10 月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的OA办公系统和公司公告栏张贴公示

相结合的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10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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