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18年9月30日10: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将黄埔区洪圣沙土地交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洪圣沙码头搬迁重建,将位于黄埔区长洲洪圣 沙地段土地交由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是为配合政府进行城市更新改造的需要。公司将上述地块交储有利于公司盘活土地资产,提升土地价值,为公司 搬迁、异地重建、业务转移及人员安置等筹措发展资金。上述地块交储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交储土地补偿金额的确定依据充分、公允、合理,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同意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