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远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美枝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34,226,479.26 2,981,904,571.74 -1.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975,643,857.75 956,811,185.88 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04 2.98 2.0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682,125.08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36 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69,302.32 18,832,671.87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3 0.05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3 0.059 不适用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1 1.96 增加5.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1 0.0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187,694.4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985,785.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84.51
合计 12,178,564.2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3,3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2,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505,36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52,02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883,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299,90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成长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54,314 人民币普通股
程志善 8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弛 793,400 人民币普通股
何志坚 786,039 人民币普通股
陈文生 726,1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比上年增加629.2%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棉浆粕产品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预付账款比上年增加264.5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新农棉浆公司预付原料款、新农房产公司预付项目工程款。
应收股利比上年减少100%的主要原因是:收回参股公司分红款。
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增加77.1%的主要原因是:为农场职工支付代垫款增加。
存货比上年减少32.8%的主要原因是:库存皮棉实现销售。
在建工程比上年增加134.6%的主要主要原因是:新建乳品项目本期增加投入。
预收账款比上年减少50.2%的主要主要原因是:农场预收的棉花款结转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减少65.3%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农场兑现职工工资。
长期借款比上年增加60.1%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
专项应付款比上年增加107.5%的主要原因是:新农甘草公司收到甘草种植项目补贴。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3%的主要原因是:棉浆粕和棉花销售比上年增加。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875.1%的主要原因是: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实现收益。
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售价回升,毛利率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棉花、棉浆粕、乳制品等行业回暖,产品盈利能力提高,预计本年度公司扭亏为盈。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违背《公司法》、《公司章程》。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晨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