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于10月26日(周一)召开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中审议的"关于收购新疆金墩矿业公司60%股权的公告"有些资料尚需进一步披露。 另外,针对近日有些媒体上有关公司资产重组方面的传闻,还有待公司与控股股东核实。 考虑到以上述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待公司核实后做进一步披露后再复牌。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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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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