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40,500,00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12,100,000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10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董事会通过《关于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新疆阿拉尔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
法定代表人:齐建新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粘胶纤维的生产及销售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龙")注册资本为36800万元人民币,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240万元人民币,占新疆海龙注册资本的55%,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560万元人民币,占新疆海龙注册资本的45%。
截止2009年9月30日,新疆海龙总资产1,194,796,031.81元,负债总额818,066,666.70元,资产负债率68.47%。
三、董事会意见
新疆海龙公司本次共计贷款9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45%为其相应的405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另外55%的贷款由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海龙公司此项贷款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512,100,000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06%,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9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