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8-04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18年9月28日08: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纪铭先生、独立董事廖朝理先生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北区)项目用地划拨给物流公司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将其权属的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北区)项目用地无偿划转给其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该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经营广州南沙物流国际物流中心(北区)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购置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两
艘船舶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购置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
公司穗航806、穗航906两艘船舶,扩展业务。
2.船舶购置价格以评估值为准,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其中穗航806评估价格为73.82万元,穗航906评估价格为292.70万元,合计366.52万元。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锦龙、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表决。该事项有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的议案》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
董事会同意对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做如下调整:
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总额由558,800万元调整为697,439万元。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投资概算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为属下分公司船舶岸电项目申请清洁基金优惠贷款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就该贷款事项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金额约10,224万元,担保期限三年,担保费年化费率预计为0.05%。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锦龙、李益波、苏兴旺回避了表决。该事项有表决权的票数为6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船舶岸电贷款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就船舶岸电项目向清洁基金中心申请优惠贷款事宜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812万元,担保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担保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依法依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