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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9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8-05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3号)核准,公司2016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000,000.00股,发行价为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7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5,3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04,45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16,584.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33,415.15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8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45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年产8000吨感光 新材料项目19,593.349,130.94,624.6950.5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信材料全资子公司江阴市广豫感光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2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经审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8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6月30日前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年产8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公用工程房一、公用工程房二、消防水池、门卫二等生产及辅助建筑已建设完成,首批生产设备及管道工程安装已完成,生产车间中央空调、环保通风等工程已基本完工,办公楼、综合楼已开工建设,公司将根据项目验收要求向政府消防、安全、环保、建设等部门申请验收,具体验收通过并取得相关批文或产权证时间尚不能确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实施进度、

实际建设周期及验收审批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经审慎研究,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前。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等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在短期内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及意见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等,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等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等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信材料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广信材料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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