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宏庄先生主持。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以邮件、
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方宏庄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会议全票通过同意罗廷元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罗廷元先生简历见附件。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共3人,本次股东提名得监事1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2名职工监事,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9月28日
附件一:
罗廷元简历罗廷元先生:195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曾任1982年7月起,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处燃烧室设计员、副主任;锅炉设计科副科长;设计处副处长;综合计划处副部长;综合技术处副处长;设计处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年7月起,历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洁净燃烧事业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兼洁净燃烧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9月2日至今担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拟于2018年10月17日股东大会通过后任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时不再任董事。
不在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2018年5月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2018年7月23日受到交易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